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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杭初中防范校园欺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总务处

 

马杭初中校园欺凌治理方案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市教育局《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   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   治理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5月—7月
1.组织部署。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抓紧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开展教育。
(1)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谢伯仁
副组长:徐晓刚、王建伟、周利平、邱怀忠
组员:伍晓钢、蒋欣、徐泽新、王晓芳、谢俊
(2)召开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会议。
(3)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
(4)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3.研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处理。
(1)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向家长发放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或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本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请家长积极配合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园欺凌的发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6.接受区教育局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听取各方面对学校专项治理的意见、建议,同时做好记录,落实治理措施,主动整改问题。
第二阶段:2016年9月—12月
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将全面开展督查工作。
1.学校自查。
(1)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6年9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有关情况报主管部门。
(2)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减少、力争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使校规校纪得到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园平安、和谐。
2.省、市、区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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